這是--

我對嘗試交談過,然而依舊無法深交,卻不得已仍須三不五時接觸之人,

對待之心情與方式:

 

不招惹我、我亦不可能無故誹謗,

大家互相尊重,無論相敬如「賓」或如「冰」,

至少禮貌以待以對,就相交於此吧!

 

有夫有子的我,著實毫無閒工夫陪著在那兒瞎耗,

彌足珍貴的夫妻與親子時光,

儼然已成而立之年後的我,人生唯一的重心。

 

然而,倘若我不煽燃,卻被無端招挑侮,一回、兩次、三遍

那麼很抱歉,我會秉持不造口業並留口德之自我原則,

卻將就此瞧不起,連點頭假笑都是違背良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爾後盡可能地,我會說服自己了解,

人生嘛!就是會有如此幾處,不甚美麗的風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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